10.3.位移监测10 3 1 在开采阶段,应结合大地测量基本控制网,设置全球定位系统,GPS、监控站,对采掘场、排土场的边坡进行位移监测,10,3 2,位移监测应包括地表位移监测和地下位移监测,地表位移监测应分为大地测量技术和位移计监测技术,地下位移监测应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 大地位移监测.水平监测位移应采用钻孔倾斜仪、应变式传感器,伸长计等。垂直位移监测采用沉降仪,卧式水平孔倾斜仪等。大地位移监测应采用固设式倾斜仪,位移计等.地下位移监测应主要用于确定滑面位置,滑坡规模.变形特征等,位移监测程序应分为.三级,当监测进入 级监测后期时、可采用遥测装置.10,3,3 在露天煤矿地表最终境界线以外200m范围以内,应建立地表位移和地下位移的永久观测线 其监测线。孔布置数量.应根据露天煤矿的走向长度,边坡区段的重要性和可能实现的情况确定、但观测线不应少于3条,每条观测线上不应少于3个观测点、每个监测分区不应少于5个孔。孔深应达到预想滑面下5m.10m.孔径应为108mm,200mm。10。3,4 位移监测周期与监测深度应根据地表位移和地下位移的具体情况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位移监测周期应根据监测程序等综合确定,级监测期应每年两次、级监测期应每月一次或与其他观测同步进行.采掘与整治过程前后均应观测.当位移变化加速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但每年观测不得少于4次,每年应提交监测分析报告。2.当野外地质调查或地表位移监测发现局部地段有不稳定迹象时。则应进行地下位移监测。监测周期可根据位移速度和季节变化确定、3,地下位移的监测深度 应在预计滑动层 面,以下10m,20m 对观测数据及岩体稳定状况,应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10.3,5,测量观测网应在矿山开采初期开始建立,对采掘场边坡进行观测,当觇标距离小于400m时 应采用三等三角网和三等水准网进行控制.当觇标距离大于400m时。应采用角边测量法。监测工作可用光电测距仪和水准仪进行。应定期观测和进行数据整理,当边坡处于 级监测程序时、在关键地区应增加观测站。并应增加观测次数,10,3。6.在到界边坡上,应建立永久观测点。其间距应为200m,400m。观测线上的观测点间距应为30m。50m,监测周期应根据地表位移和地下位移的情况确定.在降雨期间或当位移速度加快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并应及时提交监测报告.10,3、7。对出现地表和地下位移或地质构造复杂,稳定性较差的重要边坡.应建立地表和地下位移的监测系统、地表和地下观测线的数量、应根据地表和地下位移区的走向长度确定 但不应少于2条。每条线上不应少于3个观测点,当边坡出现裂缝或地鼓等迹象时,应采用位移计.伸长计来测量滑体位移,必要时可采用遥测装置。10,3,8。监测资料应定期。及时整理,并应提供有关图表,图表应包括位移矢量图 钻孔位移曲线图 位移与时间曲线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