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能质量7,0。1 充电站供配电系统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1.10kV,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电压偏差应为标称电压的,7.2,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应为标称电压的、7 0,2 充电站设计应采取选择合理的变压器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降低系统阻抗.补偿无功功率.调整三相负荷平衡等减小供电电压偏差的措施 7。0.3。充电站所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在电网公共连接点的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12326的有关规定。7.0.4、当充电站的波动负荷引起电网电压波动和闪变时.宜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电压调节装置等措施进行改善.对于具有大功率充电机的充电站,可由短路容量较大的电网供电 7,0、5.充电站中的充电机等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电网产生的谐波分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 1和 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 Z、17625,6的有关规定。7.0.6、充电站接入电网所注入的谐波电流和引起公共连接点电压的正弦畸变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14549的有关规定、当需要降低或控制接入公用电网的谐波和公共连接点电压正弦畸变率时 宜采取装设滤波器等措施进行改善,7,0.7。充电站供配电系统中,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允许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的有关规定,当充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的三相不平衡度不满足要求时,宜调整接入充电站三相系统的低压单相充电设备使三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