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十条,未建立和未报送技术资料的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移交技术资料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业主未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技术资料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