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4,3、1,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1款 第2款、第5款.第9款的规定,2,采用接闪网时,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面、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3 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60m,4,3 2.当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防侧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水平突出古建筑外墙或塔身的屋檐.垂檐。飞檐,翼角,挑檐等部位,当使用半径为60m的滚球从屋面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的 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2,对于高度大于60m的古建筑,其高度的80,以上且超过60m的部位,应按屋顶进行防雷保护,3 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 4,3,3 单体古建筑的专设防雷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当外轮廓周长大于100m时 引下线的设置不应少于4根 宜沿外墙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且宜优先布置在易遭雷击的部位,其间距沿外墙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保持25m的均匀间距有困难时。应按下列措施之一处理、1。当古建筑通面阔大于25m,且无法在古建筑正面敷设引下线时 可在古建筑正面两个墙角各敷设1根引下线、同时在侧墙和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后墙等较隐蔽处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当后墙无法安装引下线时,可仅在侧墙或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2。当古建筑跨距较大.且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 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应减少该引下线与其他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使平均间距不大于25m.4,3 4。每根引下线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单根引下线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在不影响古建筑基础的条件下.单体古建筑各引下线的防雷接地体宜相互连接,当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按地装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