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3、0。1,本条确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主要任务、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 是,预防为主。的关键所在、是城市消防安全的基础、也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火灾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阻止火灾蔓延 提供避难场地,改善消防条件 降低火灾危害.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要求,结合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含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经营等场所或设施 及其影响范围.建筑耐火等级低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含棚户区,城中村.人员密集区 含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等对外交通设施和高层建筑密集区 公共建筑密集区。其他的公众聚集场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下空间。含城市地下交通设施 公共设施,防火隔离带,防灾避难场地等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划管制措施 不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 完善 在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中,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建筑物,周围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主要安全措施有,规模控制措施 设置方式和方位控制措施、布点密度控制措施,建筑密度控制措施。结构控制措施 功能分区和空间分区措施,安全距离控制措施、用地控制措施.防火隔离措施 应急避难措施等 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比较多。在控制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容积,规模,设置方式和方位 布点密度,安全距离,周围环境及影响范围.控制各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密度.高度、层数,面积和防火分区,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避难场所。设置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等方面,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和相关的技术指标。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应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0 2,本条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设置和布局要求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和消防工作的相关经验。教训.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设置和布局要求。为了节约用地。合理用地.有效实施用地管理。确保安全距离。本规范综合各地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作出规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 装卸。经营场所或设施的安全距离 应控制在其用地范围内.相邻布置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可按安全距离规定的最大者予以控制,对周边地区有重大安全影响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应结合当地风向 地形,水系等实际情况、在安全距离规定的基础上、设置防灾缓冲地带和防止灾害蔓延的安全设施.3 0.3.本条规定建筑耐火等级 对于现有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 如棚户区、城中村 简易市场等,应纳入近期改造规划、采取开辟防火间距、设置防火隔离带或防火墙 打通消防通道 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供水管网,增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措施 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3,0,4 本条规定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要求,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消防安全的薄弱区域 在尽量保持这些区域传统风貌的同时 应建立消防安全体系。因地制宜地配置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严格控制危险源。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3,0 5.本条强调城市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交通设施,公共设施 发生火灾的危害性、严重性高于地面建筑。且疏散和扑救非常困难、因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参考日本大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的经验 城市的大型地下空间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设置专用的地下式消防站和消防车通道。配置适用的轻型消防装备和器材.3,0,6,3。0 7.规定防火隔离带 城市防灾避难场地的设置要求.城市防灾避难场地应根据城市综合防灾的要求进行设置,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议紧急避难场地服务半径宜为500m、1000m.3,0,8、本条提出控制城市与森林、草原之间安全距离的要求,建议城市用地边缘与森林、草原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