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 acceptance、and,inspection of.extinguisher。distribution 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 1。3,3 1、5 3 2,2 4。1 1,4,2,1 4,2 2、4.2 3、4、2。4 5 3,2,5,4 1.5.4,2.5.4、3 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4,67号、关于印发 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 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 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 冯旭东 张之立.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 姜宁,张峰.朱磊.厉华根 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