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第十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应当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鄂州日报、鄂州招标投标网和鄂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大中型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应同时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介上发布。中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大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国家或省对招标公告的发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市重大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二,涉及国家机密或专利权保护的,三,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的。四,新技术或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五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在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进行。第十四条.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且经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必须进入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运作.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设有专门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与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