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Code。for。urban。public。facilities,planningGB。50442、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04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2,2008,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1 0。5 3。0,1、5。0.1 5,0、3.6,0.1。7、0,2,8 0、1、9 0、1 9,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2月3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2,85号,要求、由建设部技术归口办公室组织,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和部分省市的地方相关文件规定 征求了上海.杭州,陕西,成都.延吉、昆明等城市规划局、规划院的意见,多次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与国家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中公共设施用地C1。C6和C9中的社会福利部分相对应、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是按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依据城市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现状,在2003年用地平均水平的基础上 按照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各类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做了适当调整.其中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略有降低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编制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邮编.300201,主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德俊,张振业,陈冀霞,王婕,沈国平。赵苑,胡海波 王诗煌,马军、李春梅 李金铎,周劲。袁锦富.严恩杰 陈维明 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