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线路路由4 0.1、线路路由施工测量应以批准的设计和规划部门批准的红线为依据、当有路由变更时应办理路由变更手续,4.0 2 线路施工测量时应核定通信线路穿越铁路,公路 河流 湖泊 大型水渠 地下管线等障碍的具体位置和保护措施。4、0、3.线路施工测量时应核定防腐蚀,防白蚁。防强电 防雷等地段的长度以及保护措施,4。0。4。直埋光,电 缆线路及硅芯塑料管道线路施工测量时,应随地形测量地面距离、管道光,电,缆线路应测量人.手.孔中心间的距离 架空杆路应测量两电杆间的直线距离.4 0、5、直埋光 电,缆、硅芯塑料管道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0,5的规定、表4.0.5.直埋光。电.缆、硅芯塑料管道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 m。注 1,直埋光.电、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燃气管,输油管交越时的净距不得小于0,15m.2.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耸建筑,还应符合防雷要求。3。大树指胸径0,3m及以上的树木,4,穿越埋深与光,电,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光.电.缆应在管线下方通过并采取保护措施.5,最小净距达不到表中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4、0、6.架空通信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交越时 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4、0,6,1的规定 表4。0。6。1,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 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当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电。缆线路.应满足隔距要求 2。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不应低于表4.0。6.2的规定 表4。0,6 2、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3。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4.0、6、3的规定,表4,0、6 3,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注、1。供电线为被覆线且最小净距不符合表要求时。光,电。缆应在供电线上方交越.2。光,电.缆与供电线交越时。跨越档两侧电杆及吊线安装应做加强保护装置,3 通信线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应架设在电车滑接线和接触网的上方位置.4。0,7.直埋光.电 缆接头坑,硅芯塑料管道人 手,孔应安排在地势较高、较平和地质稳固之处、应避开水塘,河渠 道路及接头等有可能受到扰动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