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设备调试及试运行12 4。1.联供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调试 在调试前应制定完整的调试方案,调试应按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和整套系统联合调试的次序进行、未完成上一步调试内容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调试工作,12。4,2,单机调试应由设备厂商负责实施 分系统和整套系统调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12 4.3,调试前。应对主设备安装。汽水系统管路连接。油系统管路连接 烟气系统管路连接,燃气系统管路连接 电气接线以及通风系统。消防系统、控制系统等进行安装工程的检查且验收合格.土建工程应完工.地面应清扫完成、12.4 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进行测试 12 4.5。燃烧设备调试时。应根据设备吹扫能力和烟道尺寸,长度确定停机后再启动的间隔时间,12 4。6,联供工程设备单机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制定单机调试方案或操作规程、2.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工作应完成,管道支吊架应调整到位.3,调试需要的动力,介质,材料 机具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设备调试要求 4、调试范围内的施工脚手架应全部拆除,现场应清理干净,现场沟道、孔洞的盖板应齐全 正式的平台 楼梯,通道,栏杆应安装完毕 5.现场正式照明应完善,事故照明系统应处于备用状态、6.对调试设备在试运转时可能对人身或机械设备造成损伤的部位,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现场消防器材应齐备,消防水系统水源和压力应达到要求,并应处于备用状态 8,现场排水系统及设施应能正常使用,积水应能排至厂站外、12.4,7 联供工程设备单机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转动设备的电气接线检查和逻辑功能调校 2.电动或气动控制阀门的控制接线检查和逻辑功能调校。3、控制仪表的现场校验,4。设备的联锁保护校验,5,阀门单体动作试验.6。电机的首次试运转.7,单机试运转记录整理及验收,12.4、8。发电机组启动调试应按说明书的要求依序进行。首次点火 定速及空负荷调试应包括下列工作,1,原动机启动,盘车吹扫和摩擦检查、2、机组打闸试验,包括就地打闸和远方打闸试验 3 首次点火试验 4、机组满速空负荷试验 5.发电机组并网前试验、6、燃烧调整试验 7。机组停机试验.8 机组各系统运行状态检查.12、4。9,发电机组的带负荷调试应包括下列工作,1 发电机组并网调试。2.发电机组升负荷调试及满负荷试验.3,原动机的燃烧调整,4.发电机组的甩负荷试验,12.4。10,满负荷调试阶段 发电机组还应进行下列试验 1、发电机组并网模式试验。2、发电机组孤网模式试验,3 发电机组的并网。孤网双模式切换试验,12。4。11 燃气发电机组的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机组各子系统的校准和调校。2。机组内部安全保护系统的测试 3 机组控制器的调试.4,机组内部逻辑和功能的调试.5.主断路器和并联系统的调试.包括并网的调试,6,机组的性能测试,包括转速调节.电压调节 升,减。负荷能力等,7,输入和输出信号通讯的测试。8。带负荷运行测试 12,4,12。联供系统发电机组的启动试运行调试应包括下列工作,1.整套启动试运行前的条件检查及首次启动准备 2,首次点火 定速及空负荷调试。3.发电机组的并网及带负荷试验,4,连续满负荷的可靠性考核试运行、12、4。13.当联供系统配套余热锅炉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DL、T。5437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试。12.4、14、余热锅炉,冷 温、水机组应分别进行下列制冷工况和供热工况的运行调试。1 利用冷却水余热 2、利用烟气余热。3 同时利用冷却水余热和烟气余热。4、直接燃烧燃气、12 4,15.联供工程分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制定分系统调试方案,2.机组运行规程应制定完毕,运行人员应经培训具备上岗能力,3 单机调试完成并应经静态验收合格,4。有关的手动、电动,气动,液动阀件应调整试验合格,名称及开,闭方向标识应清晰.5、设备及系统应命名挂牌 管道介质流向应标识清晰.6,应具备可靠的操作和动力电源,7 各水位计和油位计应有最高限值,最低限值和正常工作位置的标志、8。转动机械应加注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脂、且油位正常、9 参与调试的各种容器应进行清理和冲洗 10.消防系统应可靠投运,12 4,16 联供工程分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系统。1。烟风系统.2、给排水系统,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4.建筑消防系统 5,燃气供应系统,6 发配电系统,7。控制系统、8。制冷系统,9 制热系统,12.4 17、联供工程分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系统设备的联锁保护校验,2、系统阀门的联锁动作试验,3,电机的带负载试运转 4.泵或风机的首次试运转、5 系统管道的循环.加药,冲洗。12。4,18,联供工程综合试运行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综合试运行前应制定详细的综合试运行方案、2,联供工程应整体施工,经验收合格 3,分系统应调试完毕,并应经验收合格,4,通风系统和消防系统应投运。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投运。6.进、排气口应干净无杂物 7 冷,热用户端应具备运行条件。12、4.19。综合试运行调试前的条件检查及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进行现场试运条件检查、安全。健康.环境等方面应符合规定.包括本规范第12,4 7条和第12,4.9条。2,机务专业条件检查 3,电气专业条件检查 4,控制专业条件检查、5,联供系统联锁试验.6、燃气置换供应至原动机进口侧,12 4 20。系统试运行应在综合试运行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连续时间不宜小于72h。当不能连续满负荷时,试运行负荷应在试运行方案中明确.12.4、21,当联供系统由多台机组组成时。应进行联供系统所有机组的并列,解列特性测试.12.4,22、联供工程试运行结束后应进行整套系统的性能测试、性能测试应包括下列指标。1、主要设备额定出力,2,主要设备能源利用效率,3、单套联供系统最大制冷量,制热量、4.联供工程最大制冷量、制热量,5.联供系统一次能源综合利用率、6,主要设备烟气排放参数,7 主要设备噪声值 8,主要设备振动值.12,4 23,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应进行记录,并应整理后存档、调试记录资料应包括单机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大纲。分系统调试方案或措施,调试质量验收签证 调试报告,特殊试验方案及报告,并网试验方案及报告和性能试验方案及报告等,12、4.24,对整套系统启动试运行中发现的系统性缺陷应在试运行后及时整改 对于运行中属于影响试运行安全且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停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