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 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 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