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bills.of,quantities、and 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4 3。1。5。3,1,6,3.4 1、4,1,2 4。2。1,4,2.2、4 3,1、5、1。1.6.1 3、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 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 何平、唐榕辉,张金星 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 补永赋.尹贻林 陶学明 刘智。张丽萍 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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