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 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 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 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 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 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 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 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 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 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 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 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 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 就学。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 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 规 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 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 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 活动健身等。3 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 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 6 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 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 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 开设排油烟机孔 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 1.住宅套内卧室 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 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 4、2.4 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 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 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 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 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 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 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10 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 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 14 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 4,2.17 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 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 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 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 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 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 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 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 剪力墙结构 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 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 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 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