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 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4 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 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 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 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 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 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 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 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 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 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 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 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 就业.就学,就医方便 2,应结合产业布局 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 规,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 高层建筑,位于四 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 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 就业登记,治安防范 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 6 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 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 3 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 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 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建、设4,1 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 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 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 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 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4 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 2。5 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 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 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 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 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 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 4.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 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 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 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 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 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 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 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 4 4 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 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 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 砖混 框架。框剪 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 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 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 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