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应满足与远端会场的交互功能,3,1.2,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应包括音频系统,视频系统和灯光系统.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音频系统应保证会场有足够大的声压级。声音应清晰、声场应均匀,2、视频系统应保证会场图像清晰 3,灯光系统应保证会场照度。色温、3.1.3、会议电视会场系统从工程设计开始 应与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声学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和其他有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3。1 4.会议电视会场音频系统中,模拟信号传输的电气互连优选配接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系统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 T、14197的有关规定 系统设备之间宜采用平衡传输方式,3,1 5,会议电视会场视频系统中,模拟信号传输的电气互连优选配接值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 T,15859的有关规定、3.1,6,会议电视会场系统所采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单机指标应优于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3、1。7。会议电视会场灯光系统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3,1.8.会议电视会场的各种吊装设备和吊装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3.1,9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应提供完整的图纸及说明文件,并应包括系统配置清单、原理框图 设备布置图和管线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