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 of、buildingsGB,50034,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6 3 3。6、3。4,6。3.5.6。3.6,6,3,7、6.3,9。6、3 10,6、3.11 6 3.12,6,3 13 6 3,14.6 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 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 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 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 刘经纬 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 姚萌.吕军.梁国芹 魏彬 关旭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 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周太明,夏林 王勇.王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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