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 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和政权基础设施项目、四、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财办事,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的规定,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面积需求,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集约利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要求。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制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二,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三,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四、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五、编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六、编报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或项目概算、七 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检查、八 项目竣工验收,九.项目后评估 第九条.属政府融资的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本付息方案,确保按时还款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