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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 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 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 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 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 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 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 面积,权属,用途 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 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发放 建设用地批准书 注明为置换土地 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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