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 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 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 3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 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 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 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 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 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土地置换的缘由,2 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 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注明为置换土地.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