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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 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 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 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3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 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 土地置换申请,3 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 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 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 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 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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