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的通知.鞍政办发,2013。55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规定.的颁布施行 对全面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壮大我市消防力量 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地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解决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规定 落到实处 二。抓好关键环节、一.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各地区要按照,规定 要求.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组建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 建设标准。装备标准和人员配备。应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执行,到2015年底.全市新建专职消防队达到7个 二,落实专职消防队人员招收数量,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人员,并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3、9号。要求。逐年落实征召任务 到2015年底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448人。政府专职消防队文职人员达到81人、三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资和相应补贴 并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本地区年度财政预算 为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落实社保待遇,各地区要按规定保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 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享受灭火救援出勤补助等待遇、五,落实激励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用工形式 激发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要设置更加合理。科学的工龄工资.建立健全工龄工资增长机制.要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探亲休假时间,制定专职消防队员日常休假等各项规章制度 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每年以政府责任书的形式下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指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 规定,要求逐步推进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和降低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对,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目的、深远影响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促进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同时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 规定,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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