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市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和管理第十四条、新建城市二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市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 维护费用、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未核定收费标准前。仍按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由城市供水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商定,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可委托城市供水单位维护和管理.需委托城市供水单位维护和管理的,由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向城市供水单位提出申请 经城市供水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委托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由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改造.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委托手续,第十六条,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城市二次供水水质 水压.水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十七条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熟悉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第十八条 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保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二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做好截水,排水处理,防止污染.损坏二次供水设施、三 负责对用户实行计量.抄表和收费到户 四。负责处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突发性事件 五,负责处置涉及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其他事宜 第十九条 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应当服从城市用水调度 蓄水时应避开用水高峰期、设施发生故障,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水.第二十条 城市二次供水工程施工 设备维修等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紧急抢修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户,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周围十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挖坑取土,修建构筑物.二。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等污染源.三。堆放垃圾、养殖畜禽.四,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