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06年7月5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9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6号.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十五条,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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