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 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计划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2016年 各县,市 区,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优良天数提升3、5天、江源,抚松 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并须经省政府批准、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市发改委负责。2.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工信局负责,二,清洁生产,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三。煤炭控制管理。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 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市发改委负责.5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 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 四。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快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 严格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 工信局负责,各县 市,区,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各县 市,区,政府,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机动车污染控制 9.加快淘汰黄标车 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 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公安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0。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违反 禁行,规定、冒黑烟.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 以上.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1,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 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住建局负责,交运局配合.12、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 全市在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商务局负责,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质监局配合,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 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 禁烧月,活动 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14 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公路.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 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农委负责。环保局,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 严控城市扬尘污染,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 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 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 以上、住建局负责。16、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 博物馆.科技馆 体育馆等建筑.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 宾馆,饭店 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智能供热、住建局负责.17,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 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 18,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 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 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公安局配合,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 20,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 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各县.市,区 政府负责。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1 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 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 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 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 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