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 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计划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2016年 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 采取有效措施、优良天数提升3,5天 江源、抚松、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 一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并须经省政府批准 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市发改委负责、2,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工信局负责 二。清洁生产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三,煤炭控制管理、4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市发改委负责。5,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四、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 的燃煤小锅炉 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 严格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 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 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机动车污染控制、9,加快淘汰黄标车。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公安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0。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 予以强制报废,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违反。禁行,规定,冒黑烟 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1,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提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住建局负责。交运局配合、12.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 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 全市在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商务局负责 发改委.工信局 交运局.质监局配合,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市,区 政府负总责,乡,镇 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14.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公路.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 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 农委负责 环保局 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严控城市扬尘污染、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 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 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以上 住建局负责。16,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 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 饭店.商场 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智能供热,住建局负责、17、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 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18.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 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公安局配合,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 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20,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 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县 市、区,政府负责、十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1.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 质量保证和控制 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 各县 市,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认真组织实施 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