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安全和维护管理第三十四条。城市道路监管部门应明确城市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和监管责任、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第三十五条.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挖掘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可以先行施工。做好记录。同时向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第三十六条。禁止下列危害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一,占压地下管线进行建设,二。损坏,占用、挪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四。堆放 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料,气体,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