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3。23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6日、苏州市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 人口总量大 水环境污染负荷重,优质水资源少.目前,城市公共用水中。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用水量大,且大量取用自来水,占用优质水资源,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是非常必要的。我市已具备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再生水 河水和雨水的基础条件.地表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 供水方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大都处于闲置状态。而其出水水质均可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结合城市综合排涝措施的落实、雨水储水池 池塘等雨水利用设施逐步增加.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城市再生水 雨水利用,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 通过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 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 利用再生水、河水 雨水作为替代水源,提高我市再生水 河水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优质水资源消耗。降低城市地表初期径流污染,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二。主要任务.通过两年时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再生水、河水供水站点.到2015年年底、除特殊性.功能性用水少量取用自来水外。公共绿化、道路冲洗禁止取用自来水.各市参照市区.结合实际。有计划推进。三。主要措施 一.结合市政 绿化及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因地制宜 铺设透水性地面 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及配套的雨水收集池等雨水利用设施、有效利用雨水、二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必须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三.按方便,就近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作业线路,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布点.建造集沉淀.过滤.净化于一体的河水供水站。四 对规定定点取水但尚无再生水利用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消毒、沉淀等工艺处理、建设再生水池,增设加压泵.合理布设再生水供水站,使再生水稳定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 把逐步禁止公共绿化。环卫道路取用自来水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划部门协助完成项目选址 绿化、市政 排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落实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管理等事宜,三 营造舆论氛围、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逐步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取用自来水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监督参与度,四,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公共绿化。道路冲洗使用自来水后,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公共绿化。道路冲洗违规取用自来水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取水行为.严禁消防栓违规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