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 1 建筑与当地气候相适应是建筑设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的室内热环境是建筑的基本功能。本规范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使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 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建筑热工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其围护结构的保温、防热和防潮设计。建筑热工设计方法和要求是随着技术,经济条件的改善而相应变化的 本规范是在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9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上一版对室内基本热环境的要求较低.仅维持在 保证人们生活和工作所需的最低限度的热环境要求,的水平.本次修订时、将保温,隔热设计的标准分为,最低限度,和 基本热舒适,两档、设计方法也结合计算手段的更新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同时 本次修订还增补了术语。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自然通风和建筑遮阳设计的内容.此外,近年来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大。关注度高 建筑热工设计作为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基础之一,本规范的修编也充分考虑了对节能设计标准的支撑,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与上一版相比、不适用对象中删除了地下建筑,修改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绝大部分高层建筑均包含有地下室,特别是在公共建筑中 很多地下室与地上建筑一样被做为主要功能房间使用,规范中应当给出相应的设计要求和方法 为此。本规范第5章中也相应增加了地下室外墙,地面的设计要求和方法。因此 地下建筑的热工设计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对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例如、浴室。游泳池等。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故本规范不适用于这些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