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细部构造11。3.1 檐沟部位构造,图11、3。1、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新建装配式轻型坡屋面宜采用成品轻型檐沟、2 檐口部位构造应按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执行。11 3.2,平改坡屋面构造层次宜为瓦材,防水垫层和屋面板.图11、3、2。防水垫层应铺设在屋面板上 瓦材应铺设在防水垫层上并固定在屋面板上。11 3。3.既有屋面新增的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构件的两端 应搁置在原有承重结构位置上、平改坡屋面檐沟可利用既有建筑的檐沟,或新设置檐沟,图11,3.3,11。3,4、装配式轻型坡屋面的山墙宜采用轻质外挂板材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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