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规模和职责分工第六条,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规模总量.品种结构。储存布局,购销及轮换计划和动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根据我区人口状况、适时向政府提出调整成品粮储备规模建议、临时储备规模参考市级部门下达的指标 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配合区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拨付等工作,第七条,区财政局按照区级储备粮总体规模、及时核定并足额安排本区粮食风险基金预算、会同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和机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补贴标准和补助方式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第八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密云区支行应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支付清算工作。第九条、承储单位对承储的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执行有关政府储备粮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制度 二。对区级储备粮实行分品种 分年限。分地点。分货位储存和管理,未经区商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区级储备粮储存地点或者货位。三 确保承储的区级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四、执行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出入库要求、五,建立健全区级储备粮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汛等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六.承储单位对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