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 型式检验7.1,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 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b,正式生产后 原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变动时 c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常生产满二年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1,2。型式检验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检验结果均应达到标准规定 7、1 3、型式检验的试验样品数量为3套。试验程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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