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design、of。gas。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 4,3、1 5、3,1,15,3.1,16,3,2 7,3、2,9。3、3 1.3。3,7 3.3、16.3、4.1,3,4,3 3、5、1。3 5.5。4。1。3、4。1。4。4,1.8,4 1,10 5.0、2,5。0、4.5,0。8,6,0、1.6,0.3、6.0.4。6。0 6,6,0,7.6 0 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二,一 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 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 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 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 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宋波,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王宝伟 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郭鸿宝.陆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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