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防、静、电10。3、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由于可燃气体尤其是氢气的着火能量低、在氢气等可燃气体设备 管路,一旦产生静电极易诱发着火燃烧或爆炸事故。所以本条规定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 应采取防静电措施.以加速这些设备.管道上静电荷的释放,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的有关规定、本条明确规定在氢气压缩机间 氢气压力调力阀组间,加氢机等的进出管道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可燃气体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10、3 2、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在加氢站和合建站的汽油罐车,氢气长管拖车,压缩天然气长管拖车卸车时、应设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这是防止静电引发着火燃烧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所以规定应设有静电接地装置 具有检测接地线和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值。跨接线是否连接牢固,静电消除通路是否通畅等功能 实际运营操作时,上述检查内容合格后 才允许卸油.卸气。10,3.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了防止管道上法兰。阀门和胶管两端由于连接不良或金属锈蚀 会使接触电阻增大。在正常环境无锈的情况下,管道法兰。阀门等处的接触电阻一般均在0,03Ω以下。但若腐蚀生锈.由于接触电阻增大 将可能发生静电或雷电火花,诱发着火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为此作了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