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供电系统5.4.1 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5 4、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4、3。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 高压开关柜,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2、应对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EPS,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 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5,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4 4的规定 表5、4、4,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4、5 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4,5的规定、遇负荷较高,外部环境复杂、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4。5 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4,6 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 4,6的规定 表5 4、6。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4,7、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 T.21431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5、4.8,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393的规定进行,5,4 9.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