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 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 09实施日期,2020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 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 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和 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 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 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 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 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 孙惠惠、徐燕 崔树玉,林玲、胡国庆,王东升 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 张春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