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requirements.for 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2020,04。09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介质强度 电晕放电,等术语 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等的定义,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规格和分类 和,名称与型号,内容.将,原材料要求 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 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 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 将,注意事项 并入.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 田靓、魏秋华、孙惠惠。徐燕.崔树玉。林玲 胡国庆,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 吴志敏,高超。张春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