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Hygienic requirements、for、ozone、disinfectorGB,28232、2020发布日期 2020,04,09实施日期 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与GB。28232,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电源装置,电极,管、板,式介质 介质强度 电晕放电,等术语、增加了、气水混合装置。监控装置 等的定义 删除了不属于产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的 规格和分类。和.名称与型号 内容、将、原材料要求。从技术要求中分离出来、并独立成章 增加了与臭氧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要求,将。技术要求,中的消毒要求调整到使用方法中,根据产生臭氧的方式分类分别列出基本工作条件.性能要求、副产物。泄露量和残留量等技术要求 并根据消毒对象分别列出消毒效果要求.删除毒理学安全性要求。应用范围,中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增加了餐饮具、食品加工管道、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的消毒方法、根据修改后的技术要求和引用标准的修改内容、相应修改了检验方法,删除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删除了.标志与包装。将,注意事项.并入 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仁义。李涛,田靓,魏秋华,孙惠惠 徐燕 崔树玉。林玲,胡国庆 王东升。姜天华、徐娟。丁香鹏、吴志敏,高超,张春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23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