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变形监测6.1 一般规定6 1、1,建设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根据项目合同要求 通过项目技术设计对监测内容.监测精度、监测频率。变形预警值、变形速率阈值等作出规定.当监测对象对周边道路,地面、管线及其他对象产生影响时、应将受影响的对象纳入监测中 6 1 2。对多期变形监测项目,每期监测后应提交本期及累计监测数据,全部监测完成后,除应提交各期监测数据及累计监测数据外.尚应提交项目技术报告、6.1 3,变形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点位置应根据工程结构。形状和场地地质条件等确定,工程结构重要节点,荷载突变部位.变形敏感部位应布设监测点,当工程结构,形状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加密布点,2 监测点应设置标志,并应便于观测和保护 3。当监测点被破坏或不能被观测时、应重新布点 6.1。4 变形监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用稳定可靠的基准点作为变形监测的起算点.2,当需设置工作基点时,工作基点应设在相对稳定且便于作业的地方 每期应先联测工作基点与基准点,再利用工作基点对监测点进行观测、3,对高层,超高层建筑或其他特殊工程结构。水平位移监测,挠度监测,垂直度及倾斜监测应避开风速大,日照强的时间段,4 日照变形监测应选在昼夜温差大的时间段进行 风振变形监测应选在受强风作用的时间段进行,5 变形监测作业时、应对监测对象及周边环境进行人工巡视检查 6、1,5。当监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进行变形监测预警 同时应提高监测频率或增加监测内容 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2,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3 工程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4、工程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 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6.1、6,当利用多期监测成果进行变形趋势预测时。应建立经检验有效的数学模型,并应给出预测结果的误差范围及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