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项目 课题,任务验收程序,第十九条、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前已批准中止或撤销的项目、课题 不纳入验收范围,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课题.需在任务合同到期90日前向专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延期时间,专业机构批准同意,并报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后、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第二十条。专业机构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制订验收工作计划,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备案.对于需同步验收的项目 课题 专业机构要做好相关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专业机构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 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一 档案验收合格结论书,二。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后续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 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 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 课题 参与单位应在牵头承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专业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在3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牵头承担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第二十三条.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与牵头承担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 并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牵头组织单位,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应及时通知牵头承担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第二十四条。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 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第二十五条 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 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 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并抄送三部门。专业机构负责向牵头承担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验收结论书,三部门可通过抽查 复查等方式 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 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