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表彰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对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七条、地方 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修改污染源普查资料的。二、强令.授意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伪造或者篡改普查资料的 三,对拒绝,抵制伪造或者篡改普查资料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第三十八条 普查人员不执行普查方案。或者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或者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 依法给予处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泄露在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普查对象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二.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 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单位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 接受社会各界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检举,并对检举有功的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对检举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