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三条。申请登记.报送年度报告和申请补。换 领证书、应当使用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纸质或者电子格式文本.可以通过送交。邮寄.传真、网络传输等方式报送、第八十四条,无法提交本细则规定提交的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第八十五条,本细则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八十六条。本细则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