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第七条 本条例所规定之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全部由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中一部分由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缴纳劳动保险金,交工会组织办理,第八条.凡根据本条例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其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月缴纳相当于各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三,作为劳动保险金。此项劳动保险金 不得在工人与职员工资内扣除、并不得向工人与职员另行征收.第九条、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方法如下 甲、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照上月份工资总额计算,于每月一日至十日限期内,一次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定代收劳动保险金的国家银行 缴纳每月应缴的劳动保险金,乙,在开始实行劳动保险的头两个月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全数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 为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之用,自开始实行的第三个月起.每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其中百分之三十.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百分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内 作为劳动保险基金 为支付工人与职员按照本条例应得的抚恤费.补助费与救济费之用,第十条.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逾期未缴或欠缴劳动保险金时.须每日增交滞纳金,其数额为未缴部分百分之一。如逾期二十日尚未缴纳 对于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营的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通知当地国家银行从其经费中扣缴,对于私营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对该企业资方追究责任,第十一条.劳动保险金的保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之,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