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第十五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会议类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计,一类会议400150110660 二类会议300150100550,三,四类会议24013080450.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 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第十六条、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第十七条、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 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第十八条、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 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