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 标准和报销支付.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第十五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 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会议类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 计。一类会议400150110660。二类会议300150100550,三、四类会议24013080450,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十六条,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 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