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三十六条、客运站经营者或者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服务对象出具道路运输客票,道路运输客票由省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服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十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制作.管理 禁止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 第三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真实,准确报送道路运输信息、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