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优惠政策 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为经济适用住房提供配套服务的经营性设施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由政府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第七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出具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第八条。建设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