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四,五 六.七、八、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向排水管道 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下罚款 一.排水量在每日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排水量超过每日二十立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 损坏排水设施、影响污水运行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 排水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一。擅自实施中段放泄或者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擅自大范围暂停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污水冒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或者未采取措施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五。六 项行为 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封堵其排放口。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属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妨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排水管理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第五十一条.排水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 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