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项行为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四,五,六。七 八.项行为的 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排水户向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 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下罚款,一,排水量在每日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排水量超过每日二十立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排放的污水严重超标,损坏排水设施.影响污水运行或者影响防汛安全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 排水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一.擅自实施中段放泄或者使用紧急排放口排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大范围暂停排水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 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污水冒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或者未采取措施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或者有第三十九条第。五,六、项行为,情节严重并且拒不改正的,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封堵其排放口 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排水户,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属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者堵塞的,应当依法承担疏通.维修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妨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排水管理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 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第五十一条,排水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市水务局 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市水务局,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 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