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 以一定形式记录 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但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第四条,组织推进体制。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新闻办,市国家保密局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在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推进工作、区,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推进 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五条、工作机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 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四.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履行本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第六条、公共利益的维护,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按照前款规定决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报告市或者区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第七条、保密审查机制,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法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理由,行政机关在草拟公文的同时。应当审查并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由行政机关的相关业务机构提出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会同保密工作机构.法制机构等审核后、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八条、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 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一、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前。知道该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二。政府信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但相关行政机关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一致的、相关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意见不一致,但政府信息内容可以根据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作区分的 按照有权机关的意见办理。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开内容的核实核对,对依职权制作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公开前应当进行核实,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对依职权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公开前应当进行核对 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一致.第十条,不确定,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的处理,除行政机关将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外,属于调查 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因其内容不确定 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不得公开.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报请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意后。根据职责权限范围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