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房屋使用,第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禁止下列使用房屋的行为,一,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二、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三、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四,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 楼板等承重结构.五,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第六条.经批准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 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方案.经加固后方可设置和安装.第七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需要改变整幢楼房用途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核意见。二。自用房屋的,提交房地权属证书,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人同意改变用途的证明 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四。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范围内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房屋所有权人在备案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 县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