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由死者生前居住地的民政部门责令自行改正 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火化.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土葬地乡 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强制火化时,死者生前有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派人到场协助处理,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骨灰装棺土葬或者建造宗族墓地。家族墓地 在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的 由民政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组织平毁、迁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进行工作.迁移 平毁坟墓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接纳应当火化遗体土葬或者骨灰装棺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丧主擅自将遗体运出医院,医院不予制止也不向殡葬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民政部门对该医院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医院或者卫生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开办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限期迁移已存放,安葬的骨灰.遗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迁移费用由公墓、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开办单位承担、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性活动、接纳存放非本乡 镇 村死亡人员骨灰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墓超面积建造墓穴或者超标准树立墓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和寿穴,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牟取非法利润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在逐步推行火化区以外的区域制造、销售土葬用品听 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制成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在殡仪活动中有妨碍公共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 影响恶劣的 除根据本条例给予处罚外、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六条 拒绝 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殡葬服务单位工作秩序 故意毁坏殡葬设施 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和殡葬职工.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殡葬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遵守殡葬职责和服务规范,出现重大事故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该单位限期整顿、由有关单位按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要 收受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还。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在殡葬活动中违反土地管理.规划 林业等法律 法规的 分别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