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9。3 1.下列场所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1.甲,乙类生产场所,2,甲。乙类物质储存场所,3、空气中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粉尘。纤维的丙类生产或储存场所 4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的其他场所,5,其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房间、9。3、2。下列通风系统应单独设置、1,甲。乙类生产场所中不同防火分区的通风系统。2。甲,乙类物质储存场所中不同防火分区的通风系统,3,排除的不同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通风系统、4。除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外,其他建筑中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性气体 蒸气,粉尘,纤维的通风系统、9、3,3,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性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取静电导除等静电防护措施,2。排风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排风管道应具有不易积聚静电的性能 所排除的空气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