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船舶操纵5,1,水翼船5、1,1.航行状态操纵、5。1、1,1、排水状态操纵、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5、1,1 2,过渡状态操纵.5,1,1、2、1.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缓地向倾侧一舷操舵直至达到要求 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5 1,1.2,2,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 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5。1、1,2,3 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入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 5.1,1。3,翼航状态操纵,5。1。1,3.1,不应大角度回转 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5。1,1、3、2。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5,1,1 3,3.当船尾出现明显的,八,字形波 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 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排除前不应翼航,5 1,1,3,4。与其他船舶会遇或通过水上设施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船行波大的情况下 应选用对其他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5,1.1,3、5 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 5.1.1。3、6、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5。1,2 靠,离泊及锚泊操纵,5.1 2 1 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 尺度、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 5、1.2 2.驶离泊位时 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5m距离 不应以护舷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5、1、2、3 船舶航行中需应急抛锚时.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按指定区域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