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燃气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七项规定,阻碍,阻止对燃气设施抢修致使燃气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